爱神
我们借着为神而活、为神而死来表达对神的爱(罗14:8)。
所罗门爱耶和华,遵行他父亲大卫所吩咐的律例;然而,他也在邱坛献祭烧香。当时,耶和华的名还没有殿宇,因为圣殿尚未建造。但后来,所罗门建造了圣殿。因此,我们是否也应当察觉自己生命中不足的地方,并主动补足,使自己更加符合神的标准?我们每天要如何舍己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主呢(太16:24)?
爱人
正如所罗门祷告求神赐给他“能听的心”,使他“能辨别是非”,我们也应当祈求神赐给我们属神的智慧(“神的智慧”,王上3:28)、“判断是非的智慧”,以及“智慧、明辨的心”。
今天,我们身边存在许多不容易被看见的不公义。有些无辜的人受到压迫,而行恶的人却逃脱了他们应承担的责任。虽然我们相信神是公义的,也相信神必在祂完美的时间施行审判,但当我们知道有人受到压迫时,我们仍可以尽自己的本分,为受压迫的人站出来,寻求公义与真正的和平,而不是任由表面上的“和平”掩盖真实的问题(赛1:16-17, 23)。此外,我们不应站在压迫人的一方,而应为有需要的人挺身而出。我们或许无法改变整个世界,但帮助身边人的微小行动,却可能改变他们的世界。如果每个人都愿意成为自己所盼望看见的改变,即使“只因不法的事增多,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”(太24:12-13),我们仍要继续作世上的盐、世上的光,在这个世界的潮流中持守真理,并将人引向真正的光源——神(太5:13-16)。
所罗门能够根据两个妇人对孩子所表现出的爱或缺乏爱,分辨她们所说的话,并凭着神所赐的智慧施行公义。我们也应当运用神所赐的智慧,以讨神喜悦、荣耀神的方式帮助别人(太5:16)。
爱与占有
“爱是永不止息”,这意味着真正的爱本身就是真实的。因此,严格来说,并不存在所谓的“虚假的爱”;若不是真实的爱,就不能称为爱(林前13:4-8上)。爱不是占有。真正的爱“不喜欢不义,只喜欢真理”(林前13:6)。在这一章中,我们看见真正母亲的爱,是一种从心里为孩子怜惜、牵挂的爱。她宁愿自己的孩子活着,即使因此必须放弃孩子,也不愿看见孩子受到伤害。这是一种无私的爱。相反,另一个妇人所表现出来的是占有欲:她无论如何都想要拥有这个孩子,即使最终的结果是孩子被分成两半,她也不在乎。她宁愿孩子被分开,也不愿意放手。这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爱,正好与哥林多前书13:5下所描述的爱相反——爱“不求自己的益处”。
真正母亲的爱,会因着对孩子的怜惜,在神面前为孩子迫切祷告,因为她关心的不只是孩子肉身的生命,也关心孩子属灵的生命。
因此,所罗门凭着神所赐的智慧,提出了一个试验性的决定:将活孩子劈成两半,一半给这个妇人,一半给那个妇人。借着这个决定,他显明了两人的内心,也根据母亲真实的爱,辨认出谁才是真正的母亲。
结语
愿我们学习更加爱神、爱身边的人,也拥有真正无私的爱。
反思问题:
今天,我可以在哪一方面有所改变,并持续操练,直到它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,使我更加符合神的标准?
我可以如何真正地爱身边的人?
我可以如何向我的母亲表达真正的爱?




